巧家县烟草专卖局、卷烟经营户
诚信等级管理协议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以及现行烟草专卖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烟草市场正常流通秩序,依法保护卷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经巧家县烟草专卖局与卷烟经营户商定,共同签订烟草专卖管理、卷烟经营诚信等级管理协议书,如有违反,巧家县烟草专卖局将依照《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本协议书执行。
一、共同遵守、执行国家《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现行烟草专卖管理政策,依法管理、守法经营。
二、烟草专卖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应加强对烟草经营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依法行政、热情服务、文明执法。并向卷烟经营户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现行烟草专卖管理政策。
三、对经营户实行诚信等级经营管理,在年底进行诚信等级经营管理检查考评,并对守法经营、销售质量较好、被评定为诚信经营户,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四、卷烟经营户在经营活动中,严禁销售假冒卷烟、走私烟和非正规渠道购进的卷烟,一经查获,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将按照《烟草专卖法》及《实施条例》,给予从重处罚。
五、经营户所经营的卷烟必须按照省、市烟草部门和物价部门统一的零售价格,明码标价,诚信销售,一经发现有扰乱卷烟市场经营秩序,随意降价倾销的,将严格按照诚信经营等级管理规定处理。
六、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卷烟经营户的经营场所和堆货场所查获的假、非、私烟,按规定一律以经营销售假、非、私烟给予处罚。
七、若不诚信经营,有违法经营被消费者投诉,并经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部门调查属实的,将按《烟草专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因违法经营行为被查处2次以上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取消经营卷烟零售业务资格,两年内不得申请办理卷烟零售许可证。
巧家县烟草专卖局(公章):
卷烟经营户:
许 可 证号:
经 营 地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