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心得体会
7月9日—15日我有幸参加了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举办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此次培训是继2004年烟草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干部人员调整较大的情况下组织的,我作为一个纪检监察战线上的新兵,通过学习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规范,提高了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更新了思想观念,受到了有益的启发。现将学习的体会和收获汇报如下:
一是此次培训中课程的设置丰富,培训的主题鲜明,学习内容帖近实际工作。培训课程设置了纪检监察公文写作、纪检监察工作原则和方法、信访和案件管理、案件调查、纪检监察工作的使命和责任、新形势下的新任务新思考、现代企业管理基础制度建设七项科目,参观了红河集团总部,红河烟厂车间,特别是红河洲公司的“数字烟草”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整个课程的安排紧紧围绕纪检监察工作,主题鲜明。培训内容以学习纪检监察基础工作为主,强调基础工作的规范性,贴近工作实际,对初入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兵有极大的帮助。培训在强化基础工作的同时,从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的角度,从佛学的观点讲解了现代企业管理“以法为尊”的管理理念和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使全体学员在思想上对纪检监察工作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和提高,受到了有益的启发。
二是此次培训拓宽了眼界视野,拓展了思想思维。培训授课教师除省局(公司)纪检老师外,还特邀了省工青妇干校刘驰教授和浙江大学管理学院鲁柏祥教授亲自授课。授课老师各有侧重、各有精辟的观点,特别是“把‘防’做大、把‘惩’做小”的观点,深入阐明了纪检监察工作的使命和责任,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问题就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是要通过构建惩防体系规范社会秩序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力不受损害,要通过构建惩防体系把保护和挽救干部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之一,要尽努力的帮助人们避免陷入泥潭,套进枷锁,毁灭生命。而从佛学中“三论六度”引伸而来的“以法为尊”的管理理念,强调了制度是企业根本的生产力,提出了企业要以人为本,人要以制度为本的观点,好的制度,坏人没有施坏的可能;没有制度,好人也可能变坏;不好的制度,必让好人也变坏。刘教授向全体学员介绍了当前我国面临的国际背景、国内环境和作风建设的现状,指出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这些观点让我耳目一新,深有启发,明白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充实了做好工作的理论基础,增强了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信心,这是一次思想观念更新,工作方法改进和提高的培训。
三是积极应用培训结果,促进工作的开展。省局(公司)举办此次培训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学习,加强业务技能的提高,加强工作作风的转变,加强基础工作,以为民服务的思想,以务实、奉献的作风,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以孜孜不倦的学风,将所思应用于所学,将所学应用于实践,做好本部门、本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巧家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 陈 丹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